與外國人結婚最令人頭痛的,就是兩人都得準備一拖拉庫的文件,這些文件都必須經過不同的單位層層驗證。

過年後去了西班牙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一趟,終於弄清楚辦理 Libro de Familia (家庭手冊,類似我們的戶口名簿)、依親簽證、居留權等項目的必要文件及規格,花了兩個禮拜的時間,才把所有文件準備齊全。

西班牙算是移民政策非常「不嚴謹」的國家,非法移民只要找得到工作,兩三年後就可以「就地合法」,順利取得居留權。

外籍學生和外籍配偶都可以合法居留,但必須在入境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。取得居留權最大的好處是:西班牙的全民健保是完全免費的,連住院都免費,只有藥品是部分負擔。雖然步調非常慢,有時看個醫生要等好幾個禮拜,被許多人罵到臭頭,但這個制度也不無好處,至少資源絕對不會被濫用。

外籍配偶居留滿一年就可以申請入籍,正式成為公民,並取得西班牙護照。但西班牙是單一國籍制,入籍西班牙,等同放棄台灣國籍,所以我不打算入籍,只要能合法居留就好,不必再像以前一樣,每三個月就得出境一次,真的很麻煩。

在台灣申請西班牙的 Libro de Familia (戶口名簿)

西籍配偶必須在西班牙境內準備的文件,請參考之前的禮運大頭篇。在台灣境內準備的部分,大致程序如下 (提供給未來打算在台灣結婚的你 / 妳):

1) 英文版戶籍謄本 (三個月內有效),在戶政事務所申請,台幣 150 元,10 個工作天
2) 出生證明和出生登記 (沒有時效限制),在出生醫院和出生地戶政事務所申請,台幣 20 元,馬上拿到,如果有英文版最好,但我們那個年代出生的,通常都只有中文版,請把出生證明翻譯成英文 (這個很容易,自己就可以搞定了),出生登記則不需要翻譯
3) 英文版單身宣誓書 (三個月內有效),其中必須提及妳的出生年月日、身份證字號、護照號碼、父母親姓名以及戶籍地,網路上可以找到範本,自己再編輯一下即可
4) 以上三份文件送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處驗證,文件驗證費用每份 750 元,馬上拿到
5) 以上文件連同護照正本影本英文版結婚證書,以及西籍配偶的出生證明和單身宣誓書送西班牙辦事處,兩個月後取得 Libro de Familia

【注意】因為我不打算入籍,所以只需準備英文版的文件,如果你 / 妳有入籍的打算,那可是大工程了,務必把所有文件翻譯成西文,經過四次驗證 (法院、外交部、西班牙辦事處、西班牙外交部),詳細情形可參考其他台灣媳婦的部落格,如西班牙小婦人屏東女生半個橘子

在台灣申請依親簽證

1) 護照正本、影本
2) 身份證正本、影本
3) 六個月內的兩吋相片一張
4) Libro de Familia (戶口名簿) 或英文版結婚證書,或任何其他可證明婚姻關係的文件
5) 機票或購票證明


入境西班牙後申請居留

拿依親簽證入境西班牙後,必須於一個月內到當地警察局申請居留,必要文件如下:

1) 西籍配偶的戶籍證明
2) 在台灣申請到的 Libro de Familia (戶口名簿),如果尚未拿到,可提交西文版結婚證書 (也就是說,必須先翻譯成西文,然後經四次驗證:台灣法院、台灣外交部、西班牙辦事處、西班牙外交部)

【心得】有此可知,任何文件,只要是要拿到西班牙用的,都必須翻成西班牙文,然後經四次驗證,真是麻煩極了!建議大家還是盡量在台灣先辦好,台灣的西班牙經濟文化辦事處只要求英文版,雖然工作時間比較久 (要送去馬尼拉的西班牙大使館辦理),但真的方便多了 ^^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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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gogovic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